30年來,發展中國家一直呼吁工業化國家為氣候變化造成的災難性風暴和干旱提供賠償。但是,產生污染并導致地球溫度升高的富裕國家一直抵制這些呼吁。但本周,這道阻攔的“大壩”可能開始破裂。11月6日,發展中國家談判代表成功地將“損失和損害”列入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7次締約方大會(COP27)的正式議程。
據路透社11月8日報道,已經遭受日益猛烈的海洋風暴和海平面上升打擊的小島嶼國家呼吁石油公司拿出其最近取得的巨額利潤中的一部分,而發展中非洲國家則呼吁更多的國際資金用于適應氣候變化。8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總理加斯頓·布朗代表小島嶼國家聯盟在會議上說:“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繼續每天賺取近30億美元的利潤。”他說:“這些公司是時候為其利潤支付全球碳稅了,以作為彌補損失和損害的資金來源。它們在謀利,但地球在燃燒。”
島國瓦努阿圖的總統武羅巴拉武則表示,希望國際法院幫助確保子孫后代的權利不會受到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落后國家的侵犯。這些言論反映了富國和窮國在國際氣候談判中的緊張局勢。
美國《紐約時報》網站11月8日的報道指出,自1850年以來,富裕國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總量的一半,但幾十年來,它們一直回避幫助貧窮國家從氣候災難中恢復的呼聲,擔心這樣做可能讓它們承擔無限責任。而且,作為一個法律和現實問題,要定義“損失和損害”,確定可能要付出的代價以及誰應該支付多少費用,都是極其困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