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惠玉蘭)為貫徹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實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要求,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專項督察組,于9月21日至9月30日對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并研究形成專項督察反饋意見。為了用好督察成果,扎實推進發現問題整改,經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昨天,督察組向蘇州市進行了反饋。會上,督察組組長、省生態環境廳副廳職環境監察專員王玉華反饋督察意見,副市長施嘉泓作表態發言。
督察組認為,2021年以來,蘇州市住建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建筑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要求,組織開展了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檢查工作,不斷提高建筑工地綠色文明施工水平,綠色建筑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督察發現,對照《蘇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蘇州市住建局對建筑工地環境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未壓緊壓實,仍存在部分工作部署和專項整治流于形式的問題,事中事后監管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力,蘇州市住建局政治站位不高,對三管三必須認識不到位,對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重視,對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工作監管不力。
二是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不主動,蘇州市住建局對建筑工地環境污染防治負有指導監督職能,同時承擔揚塵辦職責,但蘇州市住建局對相關工作研究少、部署虛、落實軟,工作成效不明顯。
三是工地揚塵防治懲戒激勵政策不落實,蘇州市住建局未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嚴重,監管失去權威性。
四是揚塵違法問題監管執法不嚴格,蘇州市住建局涉及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流于形式、走過場,未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違法問題查處不到位,該罰不罰、以改代罰現象普遍。
督察組要求,蘇州市住建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覺把思想行動統一到新發展理念中去,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盡快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水平,形成與蘇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督察組強調,蘇州市住建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完善聯動機制,切實推動工地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反復治問題,突出效果導向,切實抓好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并做好舉一反三工作。
施嘉泓表示,督察組指出的問題全面客觀,提出的建議精準到位,蘇州市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蘇州市政府將以堅決的態度、有效的措施抓好督察整改落實,同時,舉一反三推進城建領域環保整治工作,著力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