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以文物鑒定、推拍、私洽、收購為套路的特大系列養老詐騙案。被告人許某系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魏某等12人系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并處3萬元至2000元不等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被告人許某與鄧某(已另案處理)、章某(已另案處理)三人共同出資成立重慶隆乾文物鑒定有限公司,公司對外宣稱具有國家文物鑒定資質、可以出具有司法效力的鑒定報告。經培訓,公司聘請的業務員通過吹噓夸大被害人的藏品價值,虛構公司有出售藏品的渠道,并承諾經該公司鑒定藏品達到四級(價值5萬元至20萬元)及以上的文物將直接收購或代為拍賣并退還鑒定費,使得被害人產生自己的藏品是可以退還鑒定費的真品,并能出售獲取高額利益的錯誤認識。公司運營期間,虛構其與多家知名拍賣機構有合作關系,偽造多個獲獎證書、牌匾,并將上述虛假內容和偽造的信息在互聯網平臺上廣泛散播,吸引大量被害人關注。其業務員再通過撥打電話、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與被害人聯系,實施詐騙。
被告人魏某等12人先后入職隆乾公司擔任業務員,明知該公司虛假鑒定騙取鑒定費的情況下,仍積極參與實施詐騙,并逐漸形成以被告人許某、鄧某、章某等人為主要領導者,被告人魏某等12人參與的詐騙組織。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有重慶、四川、安徽等20余個省、市、自治區的1869名被害人委托該公司共鑒定2460筆,被騙取558萬余元鑒定費,其中有526名被害人年齡超過60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劉洋 通訊員 溫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