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興民 通訊員劉瑛汐 楊镕嘉)微商傾力銷售、朋友圈風靡的一款減肥藥,竟然被檢測出含有麻黃堿,吃了容易產生多種不良反應。近日,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張某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個月,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同時判令二人承擔銷售金額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28萬余元,并在省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2020年5月至12月間,李某、張某為了獲取非法利益,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韓國處方減肥藥。多名顧客在服用減肥藥后出現了頭暈、失眠、心跳加速、厭食等不良反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該減肥藥中含有麻黃堿,系我國法律規定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
該案移送道里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該院刑事檢察部門第一時間將該線索移送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在哈爾濱市檢察院的指導下,道里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解決了懲罰性賠償金如何計算等辦案難點。
庭審中,檢察官以多媒體示證的方式,從訴前程序、被告適格、主觀明知、公益損害事實、承擔賠償數額等方面分組出示證據。檢察官還就提起公益訴訟的法律依據、社會意義等進行了詳細闡述,并對二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二被告人表示認罪悔罪,并自愿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食品經營者應以此案為戒,時刻把食品安全擺在首位。”應邀旁聽庭審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