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工作情況。自2022年9月1日北京法院施行新規以來,北京高院4個月累計為群眾減少訴訟費834萬元。其中,降低小額訴訟案件受理費標準至每件10元,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申請撤訴的收費標準降為0元,降低了人民群眾訴訟成本。
要優化審判資源配置,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高效兌現,就必須切實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現小額訴訟程序便民、快捷、普惠的制度價值,增強當事人選擇意愿,從糾紛源頭上培植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土壤,積極爭取社會治理力量廣泛參與。
一方面,要以訴訟服務為抓手,強化小額訴訟案件類型化處理的宣傳力度,以“類案示范效應”引導當事人選擇小額訴訟程序,通過定期梳理發布小額訴訟典型案例,借助具體案件著重強調便捷性和終局性,引導當事人約定適用。另一方面,積極推進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率,對訴訟標的額較小、爭議不大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同時加強與特邀調解員的聯動,堅持調判結合,調解優先原則,不斷提升糾紛解決效率,更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毋庸置疑,小額訴訟程序秉持簡便快捷的利民原則,能夠激發小額訴訟制度的功能活力。小額訴訟程序在設計上滿足了當事人以最低訴訟成本、最快速解決糾紛的需求,通過小額訴訟程序打官司,省時省力還省錢,將引導越來越多的群眾選擇打官司解決紛爭,對促進司法便民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