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單曦璽 通訊員曹景芹)假借音樂餐廳名義從事歌舞娛樂經營,招用未成年人做服務生。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檢察院由發現的一起案件線索入手,推動相關部門近期在轄區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促使娛樂場所依法依規經營。
2022年11月,金鳳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在辦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發現,轄區部分餐飲店借用音樂餐廳名義從事歌舞娛樂經營活動,招用未成年人做服務生,遂對此開展調查。“我們發現,大部分音樂餐廳店門口的招牌上帶有‘KTV’字樣,包間中話筒、點歌機等一應俱全,且存在招用未成年人情況。”該院檢察官介紹。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必須在取得經營許可證后營業。由于娛樂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較為嚴格,且對消防、環保、環境、用房面積均有專門規定,一些經營者就以餐廳名義經營KTV等娛樂活動,并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圍繞該案中的音樂餐廳是否構成娛樂場所、有關部門是否應對音樂餐廳招用未成年人進行監管等爭議問題,2022年11月底,金鳳區檢察院召開行政公益訴訟公開聽證會。聽證員經討論,一致認為音樂餐廳提供歌曲點播服務,屬于娛樂場所,相關責任部門應依法落實監管職責,治理行業經營亂象、堵塞監管漏洞。與會的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從源頭治理實質性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等問題。
聽證會后,相關部門迅速進行整改,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共檢查用人單位800余家,下發責令整改文書205份。同時,相關部門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對未滿16周歲未成年用工行為采取嚴格禁止制度;對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用工行為采取準入登記制度,要求使用未成年工的用人單位及時主動為未成年工辦理登記,并在允許使用未成年工的用工環境中工作,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定時核查。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