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蘇州經歷了一次重大的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體制改革。當年1月18日,國務院發布(83)國函字1號文件《關于江蘇省改革地市體制調整行政區劃的批復》,撤銷蘇州地區行政公署,撤銷常熟縣改設常熟市;將原蘇州地區的吳縣、吳江、昆山、太倉、沙洲、常熟6縣(市)劃歸蘇州市;江陰、無錫2縣劃歸無錫市;蘇州地區和蘇州市合并,實行市管縣的新體制。
改革前,蘇州實行的是蘇州地區與蘇州市分治的行政體制,地、市機關同在蘇州,各有一套管理機構。地區行政公署作為省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省政府管理所轄各縣的社會公共事務,而城市與郊區事務則由市政府負責。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地區行政公署實質上發揮了一級政府機構的作用。但由于地區一級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地區領導機構不是一級政權機構,沒有地區人民代表大會建制,不利于地方公共事務管理和地方民主政治的發展。尤其是進入80年代后,當時的城與鄉、地與市、市與縣分治的行政體制,固化了地區主要管農業、市主要管工業、城鄉二元發展的格局,把商品經濟要求城鄉互為聯系、互為依存并相互促進發展的內在聯系阻斷起來,弊端日益顯露。
為了改變地市分設、城鄉分割的局面,為按經濟區域統一規劃、統一經營城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現優勢資源最佳組合創造條件,江蘇省委和省政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在江蘇省試行市管縣體制的指示精神,于1982年11月開始制訂實行地市合并和市管縣新體制的方案,確定全省建立南京、蘇州、無錫等11個省轄市,根據地理位置、歷史關系、經濟聯系等因素和條件,劃分了各市管轄的縣域范圍,撤銷原有的7個地區建制。待國務院批復同意后,1983年2月7日,省委發出《關于蘇州市一級領導成員任職的通知》,決定由戴心思任市委書記,方明任市人民政府市長。3月1日,原地、市各機關合并辦公,市管縣新體制正式運行。
市管縣新體制的實行標志著蘇州自1962年以來實行的地市分設、城鄉分治的體制劃上了句號,開始邁入市縣統籌、城鄉一體、工農協調發展的歷史新階段。新體制以經濟比較發達的蘇州城市為中心,以周圍6縣(市)的廣大農村為基礎,使城市和農村緊密地結合起來,有利于推進城鄉經濟聯合、促進城鄉優勢互補,形成中心城市縣城鎮中心鎮一般集鎮梯度布局的城鎮體系;也有利于運用城市在科學、文化、教育、衛生等方面的優越條件,促進農村科學技術發展,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按新的區劃范圍統計,1982年蘇州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7.61億元,在全省位列第2位;工業總產值81.86億元,在全省位列第3位;財政總收入10.61億元,在全省位列第2位。在這樣一個良好的發展基礎上,再依托8488平方公里的偌大發展空間和市縣統籌、城鄉一體、工農協調的新體制新機制,為未來蘇州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市管縣新體制的實行為蘇州貫徹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拓展中心城市空間、搞好古城保護和新區開發、加快構建蘇州大交通、大旅游格局創設了良好的條件。多年來,蘇州因市區行政區劃范圍太小,造成城市功能無法科學合理布局、古城保護和新區開發沒有回旋余地、城市總體規劃遲遲不能定奪等矛盾與困惑,因實行地市合并和市管縣而迎刃而解。
市管縣新體制的實行消除了重疊機構,實現了精兵簡政,提高了行政效率。以往蘇州一城之內設有地、市兩套同一級別的黨政機構。在這次地市合并和實行市管縣體制的同時,蘇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地市州黨政機關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對地市黨政群機構進行了全面改革。市管縣新體制實行之前,地區機關有58個部門,市機關有74個部門,合計132個部門;地市黨政群機關編制總額4219人(不含公檢法司機關),合并改革后,共設置85個部門,減少47個;市黨政群機關編制總額3279人,精簡22.3%。改革優化了機構設置,理順了職責關系,進一步適應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
市管縣體制的形成是中國城鄉經濟一體化和政府管理一體化兩個過程同步進行的重要結果,構建了有利于城鄉融合發展的新局面,于蘇州而言無疑是一項具有廣泛而深遠影響的重大舉措。歷經40年的發展,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的蘇州市域綜合承載力不斷增強,2022年蘇州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3958.3億元,位列全國第6;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82:1,城鄉居民收入相對差距越來越小。早在2009年,習近平同志在江蘇調研時就指出:像昆山這樣的地方,包括蘇州,現代化應該是一個可以去勾畫的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又多次對江蘇、蘇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總書記的殷殷囑托激發了蘇州人民逐浪潮頭再出發的自覺和勇氣。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佇立于新歷史方位的蘇州,正以敢為、敢闖、敢干、敢首創的擔當作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蘇州新實踐,拼出中國式現代化蘇州新圖景。
(中共蘇州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張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