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郭燕 通訊員 高衛萍 王思嘉)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生、劉某侵犯著作權案,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生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8萬元。該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全國首例通過故意避開技術保護措施侵犯權利人醫療設備軟件著作權刑事案件。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飛利浦公司)系超聲設備Voyager平臺軟件、血管造影機Azurion R1軟件、CT掃描儀Brilliance軟件、IntelliSpace Portal星云工作站軟件、算碼器軟件、維修手冊等作品的著作權人。通用電氣精準醫療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通用醫療公司)系醫學圖像處理軟件AW工作站(型號AW VolumeShare 7)、核磁共振設備Image and Raw Data Viewer維修工具軟件等作品的著作權人。西門子醫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門子醫療公司)系醫學圖像處理軟件飛云工作站(型號syngo.via)作品的著作權人。飛利浦公司、通用醫療公司為保護上述作品分別設置IST安全認證系統、密鑰(加密狗、SSA等)、算碼器等技術保護措施。
2019年3月起,被告人劉某生以營利為目的,未經上述著作權人許可,自行制作用于避開著作權技術保護措施的加密狗,提供CAT軟件、維修手冊等作品的下載鏈接,擅自復制星云工作站、AW工作站、飛云工作站的軟件,通過閑魚賬戶等渠道銷售加密狗和盜版軟件給劉某宇(另案處理)等人。
經審計,2019年3月至2022年7月,劉某生通過其個人支付寶等賬戶共收取加密狗、盜版軟件的銷售金額91萬余元。
2020年7月起,被告人劉某生指使被告人劉某開設閑魚賬戶銷售加密狗和盜版軟件。其間,劉某生負責制作加密狗、復制盜版軟件、上架商品、寄快遞等,劉某負責賬戶客服、收款等。
經審計,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劉某通過其個人支付寶等賬戶共收取加密狗、盜版軟件的銷售金額14萬余元。
鑒定顯示,劉某生、劉某銷售的加密狗可以避開上述著作權人為其軟件著作權采取的技術保護措施,銷售的盜版軟件與著作權人的作品實質相同。
2022年7月27日,偵查機關將劉某生、劉某抓獲,并現場扣押用于制作加密狗的讀卡器、芯片卡等物品。兩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上海三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生、劉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故意避開著作權人為其作品采取的保護著作權的技術措施,劉某生情節特別嚴重,劉某情節嚴重,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應予懲處。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某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劉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生、劉某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均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生、劉某認罪認罰,于庭前預繳了罰金,可以從寬處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行為納入侵犯著作權罪的規制范疇,不僅有利于刑法與著作權法的銜接,同時還擴大了對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實現刑法對著作權的體系性保護。
本案中,被告人劉某生作為從事醫療設備維修業務的人員,擁有專業的醫療設備維修技能,其通過互聯網交流論壇發現,很多非官方授權的維修人員有使用權利人設置安全系統保護的維修工具軟件的需求,遂萌生自行制作并銷售可以避開諸如IST安全認證系統的加密狗、銷售復制的星云工作站軟件的盜版軟件牟取非法利益的想法,其行為不僅損害了飛利浦公司、通用醫療公司以及西門子醫療公司的軟件著作權,而且涉案軟件數量及上下游的人數眾多,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醫療設備維修行業的正常秩序,甚至還有可能因使用盜版密鑰、軟件導致醫療設備的運行及后臺數據發生異常。本案的審理和判決,為依法懲治此類犯罪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