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開設賭場案,三名被告人因開設賭場罪被判刑并處罰金。
2022年9月,被告人郭某、馮某、原某三人先后在焦作市中站區某養殖場、民房、煤場活動板房等多地設置賭場,組織人員以打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并從中漁利。三人均為該賭場老板兼股東,負責“應門”賭博、聯系賭客、尋找賭場等工作,郭某還負責抽頭工作。僅一周時間,賭場共計抽頭漁利約6萬元,扣去各項支出,郭某、原某、馮某分別獲利約1.83萬元、1.5萬元、1.5萬元。
中站區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遂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等,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原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時俊亞 王愛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