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住鄉愁”,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時的深切囑托。云南省三級法院從提升邊疆民族地區治理能力的高度,高位推進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設,主動融入地方訴源治理體系和基層社會治理格局,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人民群眾提供分層次、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模式,形成了云南特色品牌。其中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在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中,秉承“以和為貴、調紛息訟、無訟促和”的理念,守護“最美法治鄉愁”,深耕基層法治土壤,創造性打造“金花調解+N”一站式解紛模式。
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金花”是對當地白族婦女的美稱。早在2012年,大理法院遵循當地民族文化,在喜洲人民法庭創設了首家具有民族特色的基層法庭調解室——“金花調解室”。喜洲法庭坐落于蒼山、洱海之間,毗鄰喜洲古鎮,管轄四個白族鄉鎮的民事案件,轄區面積572平方公里,人口15萬人,白族人口約占90%,是一個典型的山區基層人民法庭。“金花調解室”由熟悉法律政策、通曉白族語言、知曉民風民俗的“金花”作為調解員,幫助轄區群眾調處婚姻家庭、贍養、撫養、相鄰等糾紛,及時化解矛盾,受到了各族人民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喜洲法庭庭長李瑜介紹說,“金花調解”把當地民族的良風善俗與審判實踐相結合,采用“剛性引導、柔性疏導”的方式,主動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以“訴前+訴中+訴后”的“連環調解模塊”為主導,設立回訪制度,有效調處矛盾,避免二次糾紛。以“金花調解”為載體,喜洲法庭進一步尋找民族習慣與法律規定的契合點,經過十年發展,大理法院探索出的“金花+N”多元解紛機制成效顯著。
從2018年至今,“金花調解+N”模式逐步拓展延伸。“金花調解員”變身“金花家事調查員”,一方面結合白族本主宗族文化中“堂屋”功能作用以及“家族長”的特殊地位,打造“大厘堂屋”家事調解室;另一方面依托大理大學的博士資源,將法律、心理、人類社會等專業人才引入訴訟工作中,組建“金花+博士”的雙調解模式。隨后,“金花調解”主動融入市域社會治理,從助力“無訟鄉村”建設,到全市村級第一個專業訴訟服務站點“雙廊村婦女兒童維權服務站”啟動,大理法院強化訴前委派調解工作,特邀法律工作者、人民調解員、行業調解員、人大代表、鄉紳鄉賢等“特邀調解員”加入訴源治理、多元解紛“朋友圈”,形成了以“金花調解”為主,博士調解、訴前委派調解、鄉紳鄉賢調解、網格人民調解等協同發力的“金花+N”多元解紛工作模式,有效促進了自治、德治與法治相融合,走出了一條把法律規范、政策引導和情理感化融為一體的新路子,開創了少數民族地區多元解紛工作的新局面。
2022年,一起涉及當地133名村民的勞動報酬拖欠案,村民和用工公司協商四年未果,訴到法院后,喜洲法庭引導當事人采用“訴前委派調解”方式進行處理,不到20天就完成案件調解并申請司法確認,依法維護了村民的合法權益。金花調解員說段六麗:“不用開庭審理就能解決,可以使村民們更快更早拿到工資。”
“金花調解”成員從成立之初的5名“金花”,十年來逐步壯大為近60人的隊伍。“遇事找金花,糾紛想金花”已經成為當地人民群眾的共識。“金花調解室”成立以來,共參與調處家事、相鄰等糾紛案件1649件。2022年首次出現了同期訴訟案件低于非訴訟案件“負增長”態勢,多元解紛工作成效顯著。
如今,“金花調解”已被“學習強國”學習平臺推介。在這里,和煦春風傳送公平正義,繁茂花朵綻放法治社會,皚皚白雪渲染法治精神,皎潔明月映照法律文化。全國人大代表多次到喜洲法庭視察,贊譽這里是“守護最美法治鄉愁”的人民法庭。
代表委員點評
全國人大代表蘇家恩:
有“溫”有“度”的金花調解
在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我看到人民法院以一站式建設守護“最美法治鄉愁”,展現了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司法擔當。喜洲法庭以訴訟服務、旅游巡回、生態環境保護,構筑起了綠色、集約、和諧的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傳承和發展“楓橋經驗”的“金花調解”,將法律與良風善俗相融合。蒼山、洱海間有糾紛的地方就有“金花調解”,它是各族人民的“知心人”、更是社會和諧的“知情人”。十年來,“金花調解”作為矛盾糾紛化解的領跑者,不斷升級,以其特有魅力服務人民群眾、服務社會和諧、服務鄉村振興。
“三個溫”“三個度”是我對“金花調解”最深的感觸。
賦予糾紛解決方式“溫情”,金花們剛性引導、柔性疏導,主動介入矛盾前沿,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針對家事糾紛設立回訪制度,避免次生糾紛產生。給予審判方式改革“溫心”,在以家為中心的“大厘堂屋”家事調解室,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實質性化解家事糾紛。提供訴訟服務“溫暖”,將解紛訴訟服務關口再前移,設立古生訴訟服務中心站,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線上、線下” “面對面”等方式,實現 “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以“鏈條式”司法服務助力“無訟鄉村”建設。
增加糾紛化解“厚度”。“金花調解+博士調解”牽手,將法律、心理、人類社會等專業知識注入調解工作中,用知識力量助力矛盾糾紛的預防化解,彰顯文化自信。擴寬糾紛化解“廣度”。將法律工作者、人民調解員、行業調解員、人大代表、鄉紳鄉賢等 “特邀調解員”力量注入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做到“執手促和、偕行無訟”。延展糾紛解決“深度”。創新設立“新新無訟鄉村指導工作室”,以法治力量引領文明新風、以社會新風帶動社會和諧。(記者 茶 瑩 通訊員 周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