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引導資金補助方案規定
本報訊(記者 張立)市住建局和市財政局日前聯合下發《太倉市綠色建筑示范城市專項引導資金補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綠色建筑示范城市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作了進一步明確,其中三星級的綠色建筑最高可獲獎勵200萬元。
《方案》規定:獲得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書項目獎勵每平方米15元,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獲得二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書項目獎勵每平方米25元,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70萬元;獲得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書項目獎勵每平方米35元,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另外,對獲得綠色建筑運營標識證書的示范項目,在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獎勵基礎上,增加每平方米10元,獎勵最高不超100萬元的標準。也就是說,同時獲得設計標識與運營標識的三星級綠色建筑,最高可以獲得獎勵200萬元。
2013年,我市成功申報省綠色建筑示范城市,是首批申報的四個示范城市之一,目前全市已取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51項,綠色建筑面積約316.07萬平方米,其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227.07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