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榮
設障礙物、裝地鎖、放禁停標志牌……很多有車族停車時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看著商家門前有停車位,想要停車時,卻遭到商家阻止。商家將門前的停車位圈占,不許其他車主停車似乎成了一種“潛規則”。對此,不少車主覺得不可理解:“這些應該是公共區域,商家憑什么能占好多個車位?”不少車主希望相關部門好好管一管。
——本報8月12日報道
公共停車位本來是為了方便市民停車而設置的,是一種社會公共資源,不是誰想占有就可以占有,更不應該成為私人的后花園。
為何會出現這一奇怪的現象,說白了還是由于我們的公共停車位稀缺造成的。如今,我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與停車場建設的相對滯后形成的矛盾越來越大。如果我們的停車場較多,市民停車時大可不必把車輛停在街道兩側,這樣既不安全又會造成交通阻塞。
可由于車位緊張,很多商家就會特別在乎自己門前的這些有限的公共資源,并把這些變成自己的私有財產。他們覺得,如果不在自己的店里消費就不可以使用這些車位。這樣的行為既十分霸道又很荒唐。
針對個別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我們絕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聽之任之。一方面,我們的相關主管部門應大力整治這種不文明亂象,對于某些屢教不改的商家,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處罰,還道路整潔暢通,讓停車規范有序。另一方面,我們的部分商家也要提高文明意識和規則意識,應該認識到在現有車多位少的情況下,私自占據停車位是一種極不文明的方式,實在不可取。
從長遠來看,只有合理規劃和建設相應的公共停車場,有效增加資源供給,才是有效解決這一矛盾的根本。與此同時,很多企事業單位都有停車場,下班后也是空著的,造成了資源浪費。我們完全可以將這些單位的停車場進行開放,讓附近的市民使用,這樣也可以緩解停車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