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給我的房子換不動產登記證的時候,發現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20年前欠了別人一筆錢,現在愿意歸還,請法院把我的房子解封了吧。”日前,一位打扮入時的女子走進常熟法院執行局,主動要求歸還拖欠20年的欠款。原來,這名女子正是一起執行案件中消失了近20年的被執行人周某。當日,申請執行人許某終于拿回了追討20年的全部欠款及利息。
1996年年初,周某以做生意為由向許某借款5萬元,但周某拿錢后隨即消失。借款期限屆滿后,許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因周某始終下落不明,許某拿到了勝訴判決書,卻始終沒辦法拿到錢。
二十年過去,許某經多方打探,得知周某已回到常熟,遂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經查詢發現周某名下已有住房,隨即對其房產采取查封措施,并多次趕往周某的住所尋找她,可始終不見周某蹤影。出乎意料的是,法院查封周某房產十天后,周某竟然主動找上門來,要求歸還欠款。原來,當年周某借錢后因經商失敗去了外地創業,大約三年前,她回到常熟重新安家落戶,雖然心里一直沒忘記該筆借款,卻一直拖延著不履行。直到幾天前,周某打算更換不動產登記證時發現房子被法院查封,這才著了急。當日,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周某當場支付許某現金結案。許某激動地說:“20年了,我終于把錢拿回來了。當時周某消失,我只能當這筆錢丟了,今天能拿回來,真是謝謝法官。”
據了解,為破解執行難,常熟法院啟動案件集中執行模式,由專人負責恢復執行案件,對于有財產線索的舊存未執行到位積案進行集中清理,擴大財產調查范圍,加大執行力度,快速高效執結了一批陳年積案,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