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家住南豐鎮(zhèn)的胡某駕車時因為被陽光“刺”了一下雙目,引發(fā)交通事故。
當天清晨7時許,胡某駕車沿南豐鎮(zhèn)南豐西路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南豐南路路口左轉彎時,坐在駕駛室的胡某突然被陽光照得睜不開眼睛,前方路況一片模糊。沒想到,此時市民宗某正駕駛電動車沿路口行駛而來,宗某毫無防備,一下子被轎車撞倒在地,電動車也被撞得粉碎。
事故發(fā)生后,胡某的眼睛才勉強適應了強烈的光線,他趕緊下車查看。所幸當時轎車車速并不快,宗某只是受了輕傷。對此,交警南豐中隊民警表示,晴天早晚時段,光線依舊比較強烈,此時駕駛員行車要適當使用遮陽板和佩戴墨鏡,來避免因“光暗反應”而引發(fā)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