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幾天,就在南郊綠地城前,一位18歲的四川姑娘騎著電動車經過十字路口時,遭一輛混凝土車碾軋,花樣年華瞬間飛逝而去,令人嘆息……
電動車作為一種新型的非機動車,以其輕便、靈活、快捷、環保等特點,備受市民喜愛,現已成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過程中亂闖紅燈、超載帶人、霸占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卻越來越嚴重,深受市民詬病,由此引發了諸多交通事故。
實地觀察>>>
違章行駛隨處可見
鏡頭一 昨日上午8時許,在市區人民南路主干道,記者看到不少騎著電動車上學的學生在機動車道上或相互追逐,或戴耳機聽歌,或逆行闖紅燈。
鏡頭二 昨天下午,萬達廣場上海路上,一名紅衣中年男子騎著一部電動車,后座上載著一名女子,女子手上還抱著一個小女孩,在機動車道的車流中左沖右突。
鏡頭三 中午時分,記者在科教新城鵲橋路上走了300米的路段,特意觀察了一下,發現總共駛過了12輛電動車,其中6輛駛的是機動車道,駛在機動車道上的這6輛車,有4輛還算“規矩”一點,駛在機動車道的邊上,還有兩輛竟旁若無人地沿雙黃線走在機動車道正中間。
記者發現,電動車闖紅燈、在機動車道行駛、超載帶人、逆向行駛、隨意橫穿馬路等交通違規現象俯拾皆是。
案例回放>>>
隨心所欲引來“殺身之禍”
事故一,亂闖紅燈。2016年1月26日7時,薄某駕駛電動車在浮橋鎮沿華蘇路由西往東在通過龍江路口時,與一輛大巴發生碰撞,薄某連車帶人倒地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后,經警方調查,當事人薄某駕駛制動器不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不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二,隨意橫穿馬路。2016年5月15日19時,王某駕駛貨車沿瀏昆線由西往東行駛到瀏河鎮長江口假日酒店南側路段時,與由北向南沈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致使沈某連車帶人倒地受傷,沈某經醫院搶救無效于5月19日死亡。
事發后,經過警方調查,當事人沈某雨天駕駛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在橫過機動車道時未下車推行,且未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通過,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三,超載帶人。2016年7月9日10時,蔣某駕駛小型轎車在浮橋鎮沿南環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同覺寺前路段時,車輛與由北往南橫過的電動車左側發生碰撞,致使3人連車帶人倒地,其中李某當場死亡,其余兩人受傷,兩輛車不同程度損壞。
事發后,經過警方調查,當事人普某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行駛時,違反規定載人,在橫過機動車道時未下車推行,并且未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通過,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市約有33萬輛電動車,而且以跳躍式的趨勢在不斷增加。記者從市交警大隊事故科獲悉,近年來我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電動車事故就占了大部分,而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就有1萬多起,其中又以電動車橫穿馬路發生的事故為最多。
主流看法>>>
電動車違規行駛不能放任
記者在街頭采訪中,碰到一位在機動車道上騎車的大爺。他的看法是:我在路當中騎車,他汽車敢撞我嗎?記者覺得,這位大爺的看法頗具代表性。
有位電動車主講述了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平時我一般會開車上班,發現自己開車時比較規矩,但騎上電動車,就突然變‘任性’了。有時候看著馬路上沒有車,就闖紅燈了。反思了一下,根子在自己潛意識里,認為電動車的違法成本低。”
市民吳女士也認同這種觀點:“開車出去,就怕被貼罰單、怕被攝像頭拍,所以規規矩矩;但騎上電動車,就不用擔心扣分、罰款之類的。”
長期從事貨運的劉先生也向記者傾訴了他的看法:他開了那么多年的車,真的是越開越怕,就怕那些不守交通法的人,尤其怕騎電動車的人。他們毫無規矩可言,隨心所欲,想怎么騎就怎么騎。我們開車的,誰也不想發生交通事故,可很多危險來得太突然,想控制也控制不住,因為實在沒有反應的時間呀。比如,誰能想到他突然會橫穿馬路,誰能想到他會亂闖紅燈…… 警察可不能光管開車的,也要好好管管騎電動車的。
在新華西路,一位交警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電動車之所以頻繁違法出行,很大原因在于駕駛人自認為安全,低估了違法的風險。在道路上的角色不一樣,就會對風險有不同的感知。即便是一個平時開車謹慎的司機,如果換成騎電動車出行,可能也不會那么謹慎。很多騎電動車的人在心理上認為,違法出事的責任不在于自己,而在于機動車司機,所以才會出現電動車的各種大膽任性搶路的行為。
這位交警認為,電動車違章已成為城市交通的頑疾,也是城市文明的一個不和諧音符。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提高騎行者的安全意識,加大對騎行違法的處罰力度,同時保證非機動車道的暢通,才能減少“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