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轉型、科技的發展,數量眾多小型科技創業型公司漸漸成為科技金融業的主體。因為涉及技術研發,科技創業型公司對資金的需求量較大,憑借技術獲得貸款、投資不容易,融資成功后如何合理用錢更需要精心計劃,一些創業型公司雖手握技術卻“絆倒”在“有錢沒用好”這一步。有的公司沒有把控好研發成本,研發投入過高卻沒有及時推出產品,致使還不上貸款引發糾紛,有的公司在運行初期冒然實施大成本產品研發,結果市場反應平平,無法收回投資引發經濟糾紛,小煩惱要防患于未然以防引起大糾紛,所以關注小微企業成長的煩惱顯得尤為重要。
2014年至今,園區法院共受理科技金融類案件68件,涉及標的達4.562億元,本著快速、最小化影響處理創業型公司債務問題,保障投資公司資金快速、有效回收的原則,園區法院金融庭加大此類案件調解力度并優先審理此類案件,大幅壓縮審理天數。例如涉及園區某科貸公司8起糾紛中,5起案件以調解結案,調解率高達62.5%,遠遠高于2015年該庭平均調解率18.42%,這8起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壓縮到64天,比年平均審理天數少了51天。 為了更好的引導小型創業公司健康、有活力發展,園區法院特整理兩例科技金融業小微創業公司經濟糾紛案例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