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主觀判斷為感染就用限制性抗菌藥物
蘇報訊(記者 張甜甜 通訊員 何愷)《蘇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已于11月1日正式實施,近日,蘇州市衛生監督所開出首張“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通知書”,這是我市對在依法執業、醫德醫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醫師進行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開出的第一張“扣分單”。
11月11日,蘇州市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對姑蘇區某門診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依照衛生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的要求,對該門診部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等執業行為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門診部婦科醫師房某違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規定,僅憑主觀判斷認為患者尿路感染,沒有進行輔助的化驗檢查、缺乏用藥指征,就給予靜脈滴注限制性抗菌藥物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違反了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原則。監督所執法人員責令該門診部立即予以整改,并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現場對醫師房某開具了《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通知書》,一次記2分。
根據《管理辦法》,當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時,將依法對醫師給予一定的處理如重新參加培訓、暫停處方權等,嚴重的將影響醫師定期考核,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等,以此督促醫師加強依法執業意識,規范其依法執業行為。
據悉,近期高新區衛生監督所、姑蘇區衛生監督所等各地衛生監督機構也在監督檢查過程中針對醫師的不良執業行為進行記分處理。市衛監部門表示,全市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已在轄區內推進《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并將進一步加強全市區域內注冊醫師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對醫師不良執業行為管理的長效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