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有效控制市區交通總量,方便單位安排生產運輸,現制定2017年度市區貨運機動車通行證換發辦法如下:
一、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3)《關于加強市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蘇府通〔2007〕40號);
二、通行證發放范圍和比例(一)古城區通行證:
古城區內的廠礦企事業等單位(不含專業運輸單位)及個人的核定載質量大于0.99噸小于8噸的貨運機動車按100%發放古城區通行證。
(二)城區通行證:
(1)古城區以外、禁行區域以內的工礦企事業單位(不含專業運輸單位)及個人按50%比例發放城區通行證。
(2)車輛注冊登記地在東環路、南環東路、南環西路、解放西路、西環路、虎泉路、城北公路(含上述道路)范圍以內專業運輸單位的貨運機動車按50%的比例核發城區通行證。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專業運輸單位機動車按20%的比例核發城區
通行證。
(三)工程搶險、菜籃子工程、生活用品、貨運出租車、等的通行證按原辦法發放。
(四)純電動新能源貨運汽車100%發放。
(五)各區的區域通行證由各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按道路實際通行情況發放。
注:(1)專業運輸單位是指經營范圍包括普通貨運、貨物專門運輸、貨運代理、貨物裝卸等協助其它企業運送物品的企業。
(2)古城區是指護城河以內區域。
(3)禁行區域是指《2010年貨運機動車通行證核發辦法》《關于加強工業園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的通告》《關于加強吳中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的通告》規定的禁行區域。
(4)通行證發放計算基數按照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擁有的核定載質量大于0.99噸小于8噸的貨運機動車計算總數,按照比例計算通行證時,結果不為整數的按照只進不舍取整。
三、申請材料和要求
(一)所有人為單位的,申請時需營業執照(正副本均可)、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的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二)所有人為個人的,申請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三)單位和個人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出申請后一次換發完畢,不得多次申請換發。
四、通行證與車輛對應使用原則
按照比例發放的通行證,在使用前需按照通行證上“使用須知”規定的方式登記車輛號牌,本單位車輛號牌登記次數不限,可以按照車輛調度情況進行更換,不在通行證發放計算基數范圍內的車輛無法進行登記,未按照規定登記車輛號牌的通行證無效。
登記方式:
(1)發送通行證編號+防偽碼+車輛號牌 到10690133312386,如 發 送A100001+1234567+蘇 E12345到10690133312386,收到成功提示后通行證A100001已經和車號為蘇E12345的車輛綁定成功。
(2)登錄蘇州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蘇州公安微警務”或“蘇州交警”,在相關頁面進行登記。
(3)手機掃描通行證右上角二維碼,在線登記。
五、通行證發放時間和地點(一)網上辦理(1)預約辦理
12月1日至12月20日,通過微信公眾號“蘇州公安微警務”→“微服務”→“其他辦事服務”→“貨車年度通行證”或微信公眾號“蘇州交警”→“業務”→“貨車通行證”欄目進行在線預約,預約登記時需通過微信公眾號拍攝營業執照(正副本均可)、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申請人身份證照片,請提前準備。
(2)通行證發放
1、預約時選擇郵寄通行證(郵費自付)的:
我們將在預約辦理日后的5天內完成通行證的審批工作,在完成審批后的3天內完成郵寄發放工作。具體審批情況會以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
預約時選擇郵寄通行證的請提供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的收件地址,我們將委托郵寄服務方查驗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無法現場查驗身份證原件的將拒絕送件。
2、預約時選擇現場領取的:
2016年12月5日起至12月20日申請人在預約日內持預約時登記的手機號碼現場接收短信驗證碼,憑短信驗證碼和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到下述地點領取通行證。
(二)現場咨詢
12月5日至12月20日,申請人可至通行證發放點(蘇州市姑蘇區西園路731號貨車通行證辦理窗口)現場咨詢工作人員進行網上預約操作。現場咨詢的,需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營業執照(正副本均可)原件、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三)每單位、個人只能預約一次。
(四)特殊情況,現場公告,視情延期。
六、通行證使用規定
(一)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按照通行證注明的使用規定使用通行證。
(二)對于另有禁止通行規定的道路或區域應取得專用的通行證后方可通行。
(三)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使用貨車通行證的,將會同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蘇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