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點外賣怎樣才能訂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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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葉文婕
天氣越來越冷,對于懶得在家做飯又懶得出門的市民來說,動動手指,在外賣平臺上下單點一份外賣,就能“坐享其成”,這樣的生活方式也越來越受到年輕一族的青睞。不過,瘋長的消費需求雖然催生了不少第三方網絡送餐平臺,但也因此帶來了不少問題,最近,多位市民打電話反映,通過外賣平臺預訂餐點,遇到各種插曲,等了好半天都沒能吃上,外賣平臺的事后處理方式也很難令人滿意。這兩天,記者對多家外賣平臺的運行和獎懲機制進行調查,并采訪相關專業人士,探討如何使網絡送餐平臺保持良性發展。
遭遇
外賣等半天不來
想討說法也不順利
上周五,由于身體不舒服,市民徐先生沒有正常上班,在家睡了大半天之后,下午4時許,他起床準備吃晚飯。徐先生打開百度外賣客戶端,在離家不遠的一家簡餐店下單,叫了一份炒面和一個雞腿,在線支付了28元左右費用后,又倒在床上等著外賣小哥敲門。
一個小時左右過去,徐先生收到外賣員發來的短信,“他說我地址不清楚,問我家怎么走。”由于覺得用短信說不清楚具體地址,徐先生剛開始并沒有搭理,過了一會兒,他接到外賣員的電話,“我在電話里解釋得很清楚,外賣員卻一直強調他在樓下,但是找不到我家,讓我下樓找他。”徐先生說,此前也遇到過類似情況,但只要電話溝通,外賣員總會及時送上門,可這次,外賣員說什么也不愿意。外賣沒送來,面沒吃上,可徐先生隨后卻發現,外賣訂單顯示已完成。
“我打電話給客服投訴,客服卻說是由于我個人原因導致餐點沒有送到,因餐點已經制作完成,超時未送達已被報廢,我付的錢也不能退。”對于客服的處理方式,徐先生哭笑不得。
上周日下午4時40分左右,市民魏女士在美團外賣平臺點了一家鹵菜店的冷菜,下單時她注意到,訂單由商家直接送出,到達大約需要40分鐘。下單后,商家立刻接單,但等了一個多小時,外賣都沒有上門,魏女士在客戶端上催單,商家回復稱“天氣惡劣,送貨員狂奔中”。半小時后,魏女士等不及,電話聯系商家,卻被告知由于下雨,店里的外賣員都不愿出門,“我問還送不送了,商家說肯定送,但具體什么時候能到,卻只跟我說再等等。”一直等到晚上7時20分,魏女士仍舊沒有收到訂餐,只好在線取消了訂單。
同一天中午,市民周女士通過百度外賣,訂購了一家餐廳的炒飯等主食,等了兩小時,外賣沒送上門,訂單卻顯示已完成。事后她聯系餐廳被告知,是外賣員拿錯了餐點所致。“我被他們弄得都沒脾氣了,聯系客服,只想把我付的餐費退回來,客服承認我沒有收到餐點,卻說要先調查清楚到底是誰的責任,才能給我處理。”周女士多次聯系客服處理,得到的答復都是正在核實中,等到第二天下午,在她的多次要求下,才終于收到退款。
調查
商家入駐流程簡便
考核機制各不相同
為了解各個外賣平臺對商家和送餐員的準入和管理制度,前天,記者分別以商家和送餐員的身份,向多家主要外賣平臺了解情況。
美團外賣客服介紹,入駐的商家需要具有實體店鋪,在平臺上上傳門店照片、店內環境照片、法人代表手持身份證照、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商標圖片,全部資料上傳成功后3天內,等待平臺審核通過,即可入駐營業。餓了么平臺的準入規定與此類似,但審核效率更高,在24小時內即可通過;百度外賣的審核通過時效為7個工作日。記者注意到,與實體店的經營管理不同,商家入駐外賣平臺,無需支付任何保證金等類似費用。
隨后,記者又分別了解了這幾家外賣平臺對送餐員的考核制度。記者發現,想成為各個外賣平臺旗下專屬送餐員,往往只需要上傳個人的身份證照片等信息,確認無誤后開始線上培訓,培訓合格后就可以接單,只有極少數外賣平臺,對送餐員有健康證等其他審核要求。
對于旗下專屬外賣送餐員的服務質量考核,各個平臺也都有明確細致的規定,多以扣除送餐員的獎勵金額或平臺積分,以及限制送餐員的接單時間等為主。但不同平臺外賣員的同一類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卻不太一樣。如市民遇到較多的送餐員虛假點擊確認送達行為,作為監督管理方,各外賣平臺都承諾進行限制接單的處罰,但單次違規的限制接單時間從1天、3天到7天不等;按照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各外賣平臺對送餐員作出的處罰也不一樣,最嚴重的處罰為永久拉黑送餐員賬號,并將賬戶中累積所得的收益作為違約金和顧客補償金扣除。
不過,相對于有明確規定的專屬送餐員違規行為處罰來說,如果是由商家自行進行配送的訂單,一旦在配送過程中出現類似糾紛,處罰依據顯得有些模糊。一家外賣平臺客服介紹,如果接到類似的顧客投訴,會將反饋的問題匯報給商家所在地的平臺管理人員,隨后根據商家的投訴率和顧客反饋意見綜合評定,決定后期是否繼續與該商家合作。根據商家被投訴次數的不斷累積,依次作出下降排名、不允許搞促銷活動、終止合作等處理。
監督
平臺應完善售后模式
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如果消費者在與外賣平臺及其入駐商家交易時發生糾紛,該由哪一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昨天,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市消保委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是餐點本身的品質有問題,消費者應當直接找生產商家負責;如果是送餐的流程產生糾紛,根據送餐員的勞動關系所屬不同,也應當按情況找入駐商家或平臺管理方負責。
不過,作為網絡交易平臺,外賣平臺的經營也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因此,如果一時間無法確認,該由平臺管理方或是商家承擔責任,消費者也有權直接向平臺管理方主張權利。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也有權向責任方的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的王曉蘭律師則認為,消費者在認可外賣平臺作出的承諾后下單訂餐,實際已與外賣平臺及消費商家達成合約關系,若因服務提供方的疏忽或過錯,導致合同未能按照預期計劃履行,服務提供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消費者也可要求平臺管理方先行履行違約責任。
而作為第三方的服務提供方,外賣平臺對于入駐商家及送餐人員應當制定健全的考核機制,對于有維權訴求的消費者,也應當制定完善的售后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各項糾紛。王律師介紹,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自律制度。消費者在平臺內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消費糾紛或者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消費者要求平臺調解的,平臺應當調解。
同時,《辦法》還提出,鼓勵第三方交易平臺對經營者的信用情況客觀、公正地進行采集與記錄,以警示交易風險;鼓勵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專門用于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