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場地就辦了健身卡 想全額退款有點難
小8訊(記者 璩介力)為了健身減肥,蘇先生辦了一張健身卡,但是到健身館后發現里面的健身設施與當時推銷人員所介紹的有所出入,說好的游泳池沒有了。于是他要求健身館全額退款,這下健身館不答應了。
蘇先生在園區上班,身為一個白領,平時坐在辦公室的時間比較長,身材日漸走樣。一年多下來,曾經的帥氣小伙已經變成半個大叔模樣。為了重拾自信,蘇先生打算辦一張健身卡。一天中午,蘇先生吃完午飯在公司附近散步,正好遇到了推銷健身卡的人。他看了宣傳冊,上面介紹說健身館里有游泳池,設施也很高檔,而且會費不是很貴。
幾天后,蘇先生電話咨詢了健身館的顧問,顧問在電話里說保證有游泳池,而且現在辦卡3年只要3000元,價格實惠。蘇先生很心動,但是因為正好在出差,優惠活動的時間也快結束了,所以和顧問商量通過支付寶轉款的方式辦了卡。
三天后,出差回來的蘇先生到健身房發現根本沒有游泳池,顧問解釋說因為防水沒有做好,所以暫時不建泳池。蘇先生想再等等看,可是2個月過后,健身房還是老樣子,絲毫沒有要增建游泳池的意思。本來就奔著泳池來的蘇先生感覺自己受騙了,要求健身房全額退還他的會費。
而健身房認為,僅僅因為游泳池的問題而要求全額退款不合理,且蘇先生已經享受了健身館服務,所以不愿意全額退款。多次協商無果后,蘇先生只好將健身館告上法院。
法官發現,雙方爭議焦點是退費比例多少的問題,法官認為蘇先生沒有實際看場地就貿然辦卡,存在一定的過錯,而健身館也沒有按照宣傳所述將游泳池修繕完畢,過錯比例更大一些,最終雙方各讓一步,健身館退還給蘇先生2000元,并終止了會員會籍。
法官提醒:在進行諸如辦健身卡、美容卡等服務性消費的時候,消費者一定要到場實地看過,并將自己的要求寫進合同后,再簽服務合同,以防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