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蘇州農村的特點而言,村級集體經濟無論如何都是農民增收的“壓艙石”。因此,抓好了村社股份分紅,就能為農民增收長底氣。
“洗腳上岸”的農民除了“死工資”外,還有別的收入嗎?收入還能“年年有進步”嗎?
高新區楓橋街道4萬動遷農民戶可以用手中的大紅包告訴大家:土地經營權流轉了,收入沒少拿。
據《蘇州日報》報道,前天,該街道24個村股份合作社統一舉行股紅兌現大會,總計兌現股紅4667萬元;加上股民現金入股的民發富民合作社分配股紅5129萬元,兩個分紅總計分紅近1億元,戶均分紅9270元。而且,不僅2016年是如此,十年來每到歲末年初,村民們年年都能領到村社可觀的股份分紅。可以這么說,隨著村級集體經濟的穩步增長,這里的農民收入也在同步增長,共享到了地方經濟發展帶來的實惠。
如何促進和確保農民增收,是政府的一道必答題。增長點在哪?抓手是什么?必須因地制宜。多年來,推進農村“三大合作”是蘇州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中的重要特色和亮點。所謂農村“三大合作”改革,是指在農村集體資產、農村承包土地、農村生產經營等方面,通過合作或股份合作的形式進行改革,發展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促進富民強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統稱,其改革成果主要包括社區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三種基本類型。“十二五”時期,全市90%以上承包耕地實現規模經營,90%以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實現流轉,流轉土地中有90%以上流轉到村集體。
去年以來,作為調整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手段,深化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在蘇州各地繼續穩步推進,以“政經分開”為特征的管理創新之路越走越寬。最新公布的統計公報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農村各類合作組織增加到了4407家,持股農戶比例超過了96%。
農村集體經濟總資產達到1720億元,村均年穩定性收入為801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6.8%和3.2%。
從蘇州農村居民的收入基本構成來看,一是工資性收入;二是經營性收入;三是財產性收入;四是轉移性收入。雖然理論上講,其中的每一項都可以成為農民增收的增長點,但就蘇州農村的特點而言,村級集體經濟無論如何都是農民增收的“壓艙石”。因此,抓好了村社股份分紅,就能為農民增收長底氣。
□蘇報評論員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