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巴蒂)姑蘇區安監局出臺《關于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補貼獎勵標準的通知》后,截至目前轄區內90%的零售店主動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1月24日起,區安監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零售點庫存回購。
煙花爆竹回購按照自愿原則,對主動提出撤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點,補貼5000元;不愿撤銷的,自許可證到期之日起,不再受理行政許可,無補貼并視為無證經營。根據《通知》要求,對煙花爆竹零售店剩余煙花爆竹按照零售店進貨發票上的價格進行回購,進貨發票遺失的對照姑蘇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統計表進行回購。
姑蘇區持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店共100家。《通知》出臺后,已有90%的零售店主動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各街道安監辦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對轄區內申報撤銷的煙花爆竹零售店的庫存進行了清點、核算、裝箱、造冊、封存和許可證回收工作。姑蘇區安監局對已完成核算、封存工作的街道,安排專用車輛上門開展回收工作,并及時將回購的煙花爆竹運往專用倉庫,移交公安部門銷毀處理。截至目前,已向60余家經營店回購煙花爆竹18萬件,發放撤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補貼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