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城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易導致PM2.5等污染物濃度迅速上升,空氣質量在短時間內迅速惡化,特別是大氣擴散條件不好的情況下,燃放煙花爆竹會造成更加嚴重的空氣污染。去年11月,我市發布了《蘇州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蘇州市區禁止燃放區域及其外部的部分場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今年的春節期間,我市嚴格執行《規定》,制定并落實實施方案,使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由于禁放煙花爆竹減少了大量的大氣污染物,加之春節期間氣象擴散條件較好,2017年蘇州市區春節期間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優良水平,未出現大范圍、長時間重污染天氣,蘇州市民得以享受一個“小清新”的春節長假。
□蘇報記者蔣麗英
除夕夜間和初五凌晨市區PM2.5小時濃度未出現明顯變化——
春節七天空氣100%達標
今年春節期間,蘇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總體穩定在優良水平。1月27日(除夕)~2月2日(正月初六)期間,蘇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為100%,其中優2天,良5天。
在除夕夜間和初五凌晨(以往年度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段),蘇州市區PM2.5小時濃度未出現明顯變化,均維持在優良水平。
雖然除夕上午和初二下午,蘇州市區受外源污染物傳輸影響曾出現短時污染現象,但迅速消散并下降至優良水平。今年春節期間蘇州市區空氣質量較2016年春節期間顯著改善,PM2.5平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微克/立方米,降幅達33.3%,可見禁放煙花爆竹對于改善蘇州空氣質量成效顯著。
三年的數據對比發現,大年夜和年初五“禁放”效果最明顯——
“禁放”尚需市民繼續努力堅持
據統計,2015年、2016年、2017年春節七天假期期間的AQI 均值分別是77、85、59,PM2.5平均濃度分別是56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
年初一和年初五是煙花爆竹比較集中燃放的時間段,今年市區監測到的PM2.5濃度變化平穩,這兩日的日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而在去年的年初一曾經出現了中度污染;另外,年初一凌晨1時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段,今年的年初一凌晨1時,市區PM2.5小時濃度32微克/立方米,而去年年初一凌晨1時的PM2.5小時濃度則達到358微克/立方米。
因此,通過對比三年春節期間蘇州市區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導致PM2.5濃度快速上升,空氣質量在短時間內迅速惡化,特別是在大氣擴散條件不好的情況下會造成更加嚴重的空氣污染。
市環保局副局長蔣勐說,從今年春節廣大市民積極響應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實際行動中,我們看到了蘇州市民強烈的環保意識、自覺的社會責任感、很高的文明素養,看到了蘇州的凝聚力、向心力、行動力。市環保局繼續倡議廣大市民自覺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遵守禁放令,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等危害、污染環境的行為,讓我們生活在安全、祥和、綠色、環保的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