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日起,蘇州嚴查大貨車(資料圖)。
今天(2月6日),記者從蘇州交警支隊獲悉,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底,蘇州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重點對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建材運料車等工程運輸車的超限超載、超速行駛、闖紅燈、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禁區、違法停車、違法掉頭、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蘇州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將至重點貨運企業,對運輸生產安全各個環節存在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每輛車、每個駕駛人的營運資格、安全資質、安全性能、安全記錄等進行一次全面“體檢”。
凡車輛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的,必須堅決停駛;凡駕駛人存在野蠻駕駛行為、記滿12分、較重以上交通失信、酒駕毒駕違法記錄等情形的,必須堅決轉崗停運;對貨運企業發生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一律依法責令該企業停業整頓。
市容市政、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門定期排查建筑渣土運輸單位內部安全管理、交通違法、交通事故、違規運輸等情況。對內部管理混亂、交通違法突出、交通事故多發、嚴重違規運輸的企業和車輛、駕駛人,一律列入“黑名單”管理,公安交警部門不予核發通行證。
蘇州交警支隊一名負責人說,對查獲嚴重的貨車交通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理,嚴禁降格、拆單處理。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貨車交通違法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一律按規定予以記分。其中對疲勞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其他貨車的,分別記12分、6分;對駕駛中型以上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記12分。
對記滿12分的,一律扣留駕駛證,依法注銷最高準駕車型。對超載、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以及運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闖禁區的,由公安機關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有關部門還要求保險公司強化對貨車的風險審核,對存在重點違法行為的貨車,提高核保條件,控制費率自主調整使用,按規定適當上浮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