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惠玉蘭)在飯店吃飯付款開發票,但是,發票上竟然有一筆是稅款。消費者唐女士不樂意了,她特意向12345便民服務熱線反映,稱她只愿意支付實際消費的費用,這筆稅款應由商家支付。
2月1日中午,唐女士和友人在松鶴樓用餐,在唐女士用完餐買單時,讓她有些不解。據唐女士說,當時他們菜品價格一共是462.38元,但商家一共收取了490元。唐女士查看商家提供的發票后發現,在這490元中,27.62元是稅金。唐女士詢問收營員后,被告知,這筆稅金是稅務部門要求繳納的。即便如此,唐女士還是不能接受,“我認為稅金不該由消費者來承擔。”第二天,唐女士就此事向蘇州市便民服務熱線進行了反映。
記者昨日聯系了松鶴樓一位徐姓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松鶴樓使用的是全蘇州統一的普通增值稅專用發票,該發票自2016年4月份就開始啟用,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張發票上確實有兩筆費用,消費者在餐廳的總消費就由這兩部分組成:一筆是實際消費項目,一筆是稅款。該負責人說,目前在蘇州,正規開具“營改增”發票的餐飲企業,都是使用這樣的發票,多出來的這小部分稅款由稅務部門收取,和餐飲企業并沒有關聯,這屬于消費者對國家的一種貢獻,希望消費者能多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