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入家庭的1人戶補貼標準 調整到49.1元/月·平方米

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表
本報訊(記者 大秋)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進行調整,最低收入家庭的1人戶補貼標準調整到49.1元/月·平方米。同時,蘇州市區保障性住房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明確,并從4月1日起執行新的交易價格。
為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優化住房保障結構,提高貨幣化保障水平,從今年1月1日起,蘇州對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進行調整,最低收入家庭1人戶補貼標準為49.1元/月·平方米,具體詳見上表。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同時,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蘇州市區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實施細則》,蘇州明確市區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分別是:長江花園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8218元/平方米。春馨園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9029元/平方米。寶鄰苑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9273元/平方米。梅亭苑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10648元/平方米。西環路128號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10920元/平方米。梅花三村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10944元/平方米。官瀆花園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10983元/平方米。蘇安新村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11548元/平方米。吳逸花園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8834元/平方米。寶祥苑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和政府回購指導價格為8702元/平方米。上述保障性住房如有閣樓,則按住房單價的60%計算;如有自行車庫,則按住房單價的35%計算。據介紹,以上交易價格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今后將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情況,適時予以調整。
另外,為實現“應保盡保、住有所居”的目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于去年底調整了蘇州市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線。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城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蘇府〔2014〕70號)“今后每年將根據市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對低收入與中等偏低收入標準分別在50%和80%左右內予以調整。”2015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0390元,以此為依據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1950元調整到2100元,為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01%;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3120元調整到3360元,為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02%。人均月收入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