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酒司機路口相撞 商議賠償不成報警
本報訊(通訊員 小費)摩托車與轎車相擦,雙方駕駛員竟然都喝了酒。
前幾天,在長安路某路段一輛轎車與摩托車相撞,市公安局交警南豐中隊交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事故并不嚴重,除了摩托車擋風板脫落外,并沒有造成其他損失。摩托車司機搶先指責汽車司機喝酒了。交警當即對汽車司機李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3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
而此時交警發現,摩托車司機施某似乎也有些酒氣,也對他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竟達到51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原來,兩位酒司機當天下午發生交通事故后,施某就向李某索要一定賠償,李某自知理虧,因為手頭沒有現金,就用身邊的一張承兌匯票相抵。可是,施某不認得承兌匯票,以為有假,于是打電話報警。
日前,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立案偵查,施某也因為飲酒駕駛被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