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拆遷安置房風險大
小8訊(記者璩介力)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不少人將目光轉向相對實惠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量還不少。但是拆遷安置房的買賣由于房屋性質,糾紛層出不窮。近日,雷先生就因為買安置房,遇上了煩心事。
事情還得從這套安置房的原房主管某說起,他竟然“一房兩賣”。前不久,管某將自己的安置房賣給了雷先生,同時交出了鑰匙。雷先生自然就住進去了。可是沒過多久,管某又把這套房子賣給了一名王姓男子。王先生交了1萬元定金后,管某玩起了失蹤,怎么也聯系不上了。王先生立即起訴到昆山張浦法庭,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法院判決支持。
照理來說,這事與雷先生牽扯不大,但得知此事后,雷先生急了。原來,這套房子沒有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無法過戶給雷先生。現在管某聯系不上,意味著一直無法過戶。“我本來想過段時間把這個房子賣了,然后去昆山市區買房的,現在這樣就根本沒法賣了。”雷先生說。
法官提醒
拆遷房交易存三大“隱患”
拆遷房雖然價格優惠,但是風險很大。首先,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那么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交易。法官建議,如果有購房者想購買拆遷安置房,最好等到賣主取得不動產證之后再進行交易。
其次,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個不穩定因素是“共有人”,也是安置房風險的最大制造者。由于拆遷安置房大部分是家庭共有財產,往往是以家庭中一員為代表與買方簽訂合同,如果賣方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為由毀約,那就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