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惠玉蘭)一個液化氣瓶關乎千家萬戶的煮飯問題。本報“液化氣鋼瓶上有效期到2023年,去煤氣站充氣卻要被回收,為啥”一文引發市民廣泛關注,昨天又有市民因為在置換新瓶時沒有拿到折舊費而向本報求助。蘇州燃氣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蘇州有18家充氣單位,不排除個別單位有自定規則的情況存在。
有市民向記者反映,他們在充氣時,充氣站要回收他們的舊瓶,但價格并不是之前報道的不低于20元,這樣的做法究竟對不對?記者昨天再次聯系了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經銷分公司,該公司副總經理陳誠介紹,事實上,液化氣瓶折價回收,早在2016年12月31日就已經結束了。也就是說,現在回收舊瓶是沒有錢的,市民可以選擇把舊瓶拿回去,也可以選擇免費回收。據介紹,去年3月份,蘇州市住建局、蘇州市質監局聯合發布《關于蘇州市區液化石油氣鋼瓶置換的公告》,公告明確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是蘇州市區液化石油氣鋼瓶置換工作完成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回收舊瓶有不低于20元的折價費,租用新瓶的押金是,普通鋼瓶每只不得高于120元,采用智能閥的每只不得高于160元。
陳誠同時強調,不低于20元的舊瓶折價費原則上到2016年12月31日就已經截止了,市民遇到仍有折價費的情況只是個別情況。據了解,蘇州有18家充氣單位,不排除個別單位仍有折價回收的情況。不過,蘇州燃氣集團旗下7家充氣站,目前都已經沒有折價回收舊瓶的政策,市民自帶液化氣瓶充氣的,一律免費回收或者不回收,繳納120元押金租用新瓶后充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