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外賣的火爆讓快遞行業持續火熱,大街小巷上都是快遞和外賣公司的電動車,但是這么多電動車在路上爭分奪秒的“馳騁”著,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它們是否都上了保險呢?下面一則案例告訴相關公司給電動車上保險是多么重要。
楊明從老家來到蘇州務工,因為年輕力壯很快找到了一個送快遞的工作。因為快遞行業發展迅速,楊明經常騎著電動自行車工作到深夜。一天晚上十一點鐘,楊明將部分快遞轉送到配送點,因為已經是深夜,路上幾乎沒什么車輛,所以楊明的速度很快。就在楊明很“自由奔放”行駛的時候一不小心將旁邊的電動車剮蹭在地,車上的中年男子王某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楊明一下子就懵了,看到王某在地上痛苦呻吟,立刻叫來救護車將王某送到醫院,自己也墊付了2萬多元的醫療費。事后,經過鑒定,王某身體有多處骨折,已構成了十級傷殘,而且因為受傷在家療養,耽誤了上班。王某將楊明及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醫藥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誤工費等共計18萬元。主審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刻厘清事實,經過查證票據等證據、查證相關賠償標準,法院認定王某的損失為16萬余元。主審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楊明所騎的電動車為公司財產,其當晚騎車也確為履行公司職務行為,所以楊明的公司承擔事故的全部賠償責任,因為公司已將電動車投保了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為6萬元,所以保險公司賠償王某6萬元,余下的10萬余元由楊明的公司負責賠償。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王某人民幣6萬元,楊明就職的快遞公司賠償王某10萬余元。
法官說法:快遞和外賣,雖然是爭分奪秒的工作,但這不是忽視行駛安全的借口,這不僅需要快遞員提升交通安全意識,也需要公司進行定期培訓和監督;其次,外賣、快遞公司應給這些公司的外送車輛上保險,既是對員工、公司的負責,在發生事故后也有利于矛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