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得知自己“無證駕駛”時懊惱不已 □郭昂 攝
蘇報訊(郭昂)2月23日上午,一名男子持證件到園區交警大隊勝浦中隊違法處理窗口,要求處理蘇E5F×××小型普通客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窗口工作人員查詢后,發現該車一共有3項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兩個違法行為發生在2015年,而該男子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時間為2015年12月21日,恰在上述兩個違法行為發生之后。
窗口人員再三與該男子確認違法信息,該男子始終堅持3項違法行為均是自己駕車時發生的。隨后在民警要對其進行無證駕駛的處罰時,該男子才反應過來,懊惱不已。原來該男子王某與車主張某是同事關系。當天早上,張某找到王某,問他能否愿意幫自己“頂包”處理幾個交通違法。王某覺得同事一場,就幫幫忙吧,并未想到事情的嚴重性。
民警提醒:交通違法行為須由駕駛員本人持證件處理,不能由別人代處理,也不要幫別人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