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類醉駕行為可免除刑罰?交警部門:全是謠言,別信!
□蘇報記者 鄒強
最近,一條題為《公安提醒:六類醉駕行為可以免除刑事處罰》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內被紛紛轉發。蘇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昨天專門舉案說法進行辟謠,提醒公眾不信謠、不傳謠。
這條不實消息稱:“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蘇出臺了關于醉駕案件的最新規定,有六類醉酒駕車情形屬于情節比較輕微,可以免除刑事處罰。這六類醉駕情形分別是:挪動車位型、救治病人型、睡覺休息型、隔時醉駕型、尚未駛出型、被醉駕追尾型。”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酒后駕車的念頭絕不能有。對于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嚴管態勢。
酒駕與距離無關
哪怕只是挪個車位
【網上謠言】
駕駛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不是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例如駕駛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車位,因他人未將車輛停好,駕駛人挪動車輛剮擦其他車輛,或碰撞別人的車輛而案發,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交警辟謠】
只要行為人酒后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不管行駛距離有多短,只要車輪一動,就構成酒駕。
【典型案例】
2015年8月2日夜晚,醫生尤某就餐飲酒后,聯系了代駕人員。隨后,尤某到就餐酒店的地下車庫,把自己的汽車挪到車庫出口附近的路燈桿處,等候代駕人員,不料被駕駛電動自行車疏于觀察的王某追尾。
事發后,經公安機關認定,尤某負該事故的次要責任。經司法鑒定,尤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61毫克/100毫升,構成醉駕。檢察機關指控尤某犯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不管有多急的事由
酒駕都構成違法
【網上謠言】
駕駛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是趕往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交警辟謠】
目前,蘇州交警部門尚未查獲過此類案例。但是交警部門表示:不管駕駛人有多急的事由,酒駕或醉駕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一經查實,警方將依法依規處理。
被查時無論清醒與否
只要酒駕就會受處罰
【網上謠言】
駕駛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后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就可免除刑事處罰。
【交警辟謠】
不管駕駛人被查獲時處于清醒還是酣睡狀態,只要其存在酒后駕駛的違法事實,就要接受相應的處罰。
【典型案例】
劉某是某公司法人。2015年7月26日2時許,劉某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出門,途中將車停在道路中間睡著了。由于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被人撥打110舉報,隨后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劉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55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檢察機關以劉某犯危險駕駛罪向吳中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依法判處劉某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飲酒后隔了一夜再開車
也可能構成酒駕
【網上謠言】
駕駛人飲酒后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休息了幾個小時或第二天才返回飯店取車,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然達到醉駕標準,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交警辟謠】
酒精在人體內代謝時間長短因人而異。酒駕或醉駕不能以休息了多長時間來衡量。唯一的衡量標準就是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當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20毫克/100毫升,就構成酒駕;當超過80毫克/100毫升就構成醉駕。
【典型案例】
去年10月28日下午3時許,常熟理工學院東南校區言子堤附近,一輛紅色汽車撞上一棵大樹。汽車駕駛人告訴交警,前一天晚上他喝了十幾瓶啤酒,次日下午感覺酒醒了,就開車外出辦事,不料在路上撞上大樹。血檢結果顯示,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4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駕駛。交警對他作出了相應的處罰。
有駕車意圖
但沒實施即被制止不作處罰
【網上謠言】
駕駛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就被查獲不受處罰。
【交警辟謠】
對于這條消息的正確理解應該是:如果飲酒者只是有駕車的意圖,而沒有發生駕駛車輛的實際行為即被制止,才不作為酒駕或者醉駕進行處罰。飲酒者只要駕駛車輛,哪怕只是車輪動了一下,就構成酒后駕駛。
事故雙方均為酒駕
都應受到處罰
【網上謠言】
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然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因醉駕且負全責,可以免除己方處罰。
【交警辟謠】
只要是喝了酒并駕駛車輛,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目前,蘇州交警部門還沒有查獲過雙方均涉嫌醉駕的事故案例,但查獲過雙方均為酒駕的事故案例,后事故雙方均受到相應處罰。
【典型案例】
去年8月29日23時,吳江區云梨路、九松路口兩車相撞。經查實,事故雙方駕駛人都存在酒駕行為,最終都受到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