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高薪誘惑還需多長個心眼
本報訊(記者 袁鼎)“說好的熟練工免試用,底薪5000,兩個月后訂合同。現在做了一個月才給3500。”日前,在常熟打工的連云港女工祁女士給晚報常熟新聞熱線18936100330來電反映,年后新換了一家工廠,但僅僅工作一月,對方即背棄當初的許諾,所發薪資縮水1/3還多。
祁女士來常熟打工已近十年,一直從事服裝業,從最初的鎖眼釘扣到學習縫紉,再到如今的剪裁打樣。她告訴記者,正是因為看上了她這一身全能的本領,在上個月初的招聘會上,如今工廠的招聘負責人才當場拍板“免試錄用”,而自己也是看著招聘廣告上“打樣工底薪5000/月”的白紙黑字才決定應聘的,“說實話,當初選擇換個環境,看中的就是這家廠的規模,想著廠子大業務就穩定,工資發放不至于拖延與克扣。”但事實往往事與愿違,前天下午財務通知祁女士去領工資,卻只有當初承諾的2/3不到。在祁女士的追問下,財務給出的解釋是,節后廠里訂單有限,老板關照暫時就發這么多。為此,記者根據祁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系了這家服裝廠的負責人。該負責人在電話中表示,節后首月的工資確實剛剛發放,但老職工全部是按合同發放,對于年后新入廠的員工也肯定是按相關標準發放的,完全沒有因訂單少而克扣工資的事發生,“新進廠的員工,崗位熟練程度參差不一,招聘時答應的工資也不盡相同。所以當初說好了根據實際工作狀況到3月底再進行雙向選擇。愿意留下的簽正式勞動合同,選擇另尋出路的結清工資后走人。”但是,對于祁女士訴說的當初的底薪承諾,負責人表示可能是祁女士理解錯了,那是簽訂正式合同后的月薪,且需扣除相應的五險一金個人自理部分。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節后用工市場上常熟大部分企業都不約而同地采取了漲薪留人漲薪招人的辦法,月薪較之前兩年普遍有300—500元/月左右的漲幅。但部分求職者還是反映這份高薪存在“水分”,實際到手與企業允諾相去甚遠。為此,江蘇世紀天合律師事務所唐曦律師表示,企業發布招聘信息應如實描述工資待遇標準,最好是將明細一一列出,否則,就可能涉嫌虛假廣告宣傳。唐律師建議,企業招聘應與求職者以合同的形式訂立真實薪水標準,這樣才能顯示企業的誠意;而對于求職者而言,面對“高薪”也需擦亮眼睛,以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