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吳中區鄉鎮審計服務中心高新區分中心與吳中高新區監察室、吳中高新區財政局、吳中高新區(長橋街道)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建立審計整改動態監督機制,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局面,力促審計發現問題能夠整改落實到位。
一是吳中高新區監察室依據吳中高新區審計分中心出具的審計報告,針對報告中存在的重要事項、棘手問題等,約談被審計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調查詢問,并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審計整改力度。
二是吳中高新區財政局嚴格把關年度預算,將預算細化到二級科目,并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預算追加制度準則,從源頭降低了資金違規使用的可能性。
三是長橋街道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進一步加強對集體資金的監管力度,尤其在對7個涉農社區年終考核時,將審計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其考核內容主要涉及配合審計工作方面、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上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再犯、工程項目送審及審定情況等,有效提高了審計工作實效。
四是吳中高新區審計分中心繼續做好審計回頭看工作,著力監督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并依據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與其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進行溝通,切實提高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