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將實行流動人口 機動車登記積分管理
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
蘇報訊(記者 鄒強)日前,蘇州市政府辦公室公布了2017年度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蘇府辦[2017]77號)。其中第3項為:在全市范圍實行流動人口機動車登記積分管理政策。承辦單位為市公安局。昨晚,記者從蘇州市公安局獲悉,該消息屬實,但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
根據已實施的蘇州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政策,在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子女參加蘇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