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監管職業病危害風險
蘇報訊(關越)近日,市安監局在常熟市、太倉市、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5個市(區),開始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監管試點。
市安監局出臺《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指南》,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工業企業進行風險分類,并提出了風險分類要遵循科學分類和動態管理的工作原則。在科學分類上,該局對企業的工作場所按危害因素嚴重程度、接觸危害人數和管理現狀等要素進行綜合評估后,將危害風險確定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三類。在動態管理上,對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企業進行強化監督、對職業病危害中風險企業進行常規監督、對職業病危害低風險企業進行簡化監督。
企業被判定為高風險的,每年須進行一次重新評定;企業被判定為中風險或者低風險的,每3年須進行一次重新評定。同時,市安監局明確,在近3年內發生過職業病群體性事件的企業,可直接確定為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企業。對監督執法檢查中發現分類情況與企業實際明顯不符的、存在重大職業衛生管理問題的、有職業衛生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并經查實的、發生職業病群體性事件的,須及時對危害類別進行重新評定。
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程度分類及判定標準不一的情況,市安監局提出對存在《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存在石棉纖維粉塵、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等高危粉塵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市縣安監部門根據當地近年來職業病新發病例情況、產業結構特點、國家和省部署開展專項治理確定需要嚴格監控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等情況的,可判定為工作場所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此外,市縣安監部門還可以根據勞動者職業暴露水平、高毒物質接觸比例和高危粉塵接觸比例等具體因素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