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鼎)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民對健康生活的需求日益迫切。近年來,廣場舞逐漸成為深受市民喜愛的休閑健身方式,“廣場舞大媽”也一時間成了全民健身的形象代言人。但是,在公共廣場、居民小區等處隨時隨地響起的健身舞曲也引發了噪音擾民等社會矛盾。為倡導文明健身,常熟市文明辦日前與常熟市體育局聯合制定出臺了《常熟市文明廣場舞公約》。
“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是大勢所趨,大家在健身娛樂的同時,也應顧及他人的感受。”《常熟市文明廣場舞公約》頒布當天,常熟市健美操協會會長沈月英帶領常熟全市各廣場舞站點負責人向常熟市文明辦遞交了文明廣場舞公約承諾書,表示將積極響應文明健身,減少噪聲擾民、維護環境衛生,讓廣場舞舞出最炫文明風。據了解《常熟市文明廣場舞公約》對廣場舞活動的權利義務、場地選擇、時間時長、音量控制、公約維護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和約束。公約的內容包括:廣場舞的活動場所應當在城市廣場、公園、街道兩側開闊地帶。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圖書館等噪聲敏感區周邊及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區域,嚴禁開展廣場舞活動。活動時間為每天上午6時至11時,下午2時至晚上8時30分之間。中考、高考前十天至考試結束及國家公祭日等特殊期間,暫停開展廣場舞;每場活動時間都要控制在兩小時之內。此外,公約還對廣場舞播放音樂的音量有了明確規定,音樂聲源處音量值不得超過85分貝。白天音樂平均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夜間音樂平均音量不得超過45分貝。
另據悉,為認真履行《常熟市文明廣場舞公約》,常熟市健美操協會將在城區石梅、方塔、世茂等地設立20個站點,并指派25位文明廣場舞勸導員負責協調處理矛盾糾紛,積極勸導廣場舞參與者遵守《公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