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開始啟用
本報訊(記者 方方)根據公安部要求,江蘇省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4月24日起,已全面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前往臺灣簽注不再采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并可重復擦寫。此外,新版通行證不再附發貼紙式簽注。新版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通行證。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準,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申領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持用新版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后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記錄、管理。需要提醒的是,新版通行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
據了解,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啟用后,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