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提出應急方案解決問題
本報記者 王嘉言 貢姚青
昨天,本報A08版刊出了《驚險!陽臺外墻從天而降嚇煞人》的報道。事件發生后,平江街道積極應對,提出了臨時解決方案,吳女士家的損失由街道召集各方協調解決。6樓殷阿婆家陽臺外墻空缺的部位會在26日當天修葺完整。下一步,片區還將針對轄區內此類問題較多的老新村,進行全面排查、統計,并做好上報工作。
應急方案暫解燃眉之急
東環新村陽臺外墻坍塌事件發生后,平江街道昨天提出了三個應急方案:積極應對,第一時間維修、加固,街道城建部門負責。對居民的損失、訴求,由司法所出面協商,維護居民權益。針對片區內此類問題較多、居民反響較多的老新村,進行排查、統計,積極上報。
社區提出三個應急方案并幫助吳女士殷阿婆協商損失承擔問題。然而,姑蘇區老房子眾多,類似情況已經發生多起。面對這種情況,維修全部依靠街道既不現實也不合理。有關人士表示,針對這種情況,有關部門不妨出臺一個專門的應急維修方案,撥付專項維修基金,只要資金到位,問題應該不難解決。
老房子維修到底由誰來買單
針對老房子的維修問題,姑蘇區住建委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物權法》和住建部的相關規定,房屋的安全是由產權人和實際使用人來負責,也就是說,誰的房子,誰居住,就由誰負責。建管處處長史浩表示,不少老小區都是房改房,并沒有維修基金,一旦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再遇上住戶自家條件困難,確實比較棘手,目前并沒有相應的程序可走。
一名律師認為,《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如果掉落水泥塊的房屋部位屬于共有部分,應該由居住在該幢房子里的居民共同承擔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