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4月1日至7月31日是長江禁漁期,面對金錢的誘惑,張家港市金港鎮德積的兩名漁民不惜頂風作案,深夜在長江里大肆電魚,最終被民警抓獲。
前天深夜10時左右,張家港市公安局德積派出所民警在長江邊進行例行巡邏。就在這時,民警發現轄區長明船廠處,有人坐著船在長江里摸索著什么。當時已是深夜,晚上開著船進長江,形跡十分可疑。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安靜伏擊守候在一旁,等該漁船慢慢靠岸后,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果然,船上兩名男子蔡某和唐某見到民警出現,面露慌張,回答民警問話時始終支支吾吾的。民警登上漁船時,才發現漁船上有電瓶、逆變器、漁網及一箱魚。
面對人贓俱獲的事實,家住德積朝南村的蔡某和唐某乖乖低頭,承認他們剛剛去長江里電魚,船上的一箱魚(刀魚)就是剛剛用電捕撈來的。
因長江現處于禁漁期,目前蔡某和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移交至長江航運公安局蘇州分局處理。蔡某和唐某兩人雖已落網,但在禁漁期,依然還是會有市民為了一時的錢財誘惑,抱著僥幸心理在長江內進行非法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