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薛海榮) 很多人都知道,危險物質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日前,市民肖某就因為非法買賣屬于危險物質的柴油受到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近日,金浪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浮橋鎮金浪方橋村二十一組附近路邊時,發現有一名男子開著面包車正在給路邊的一輛卡車加油,形跡十分可疑。民警隨即上前檢查,在該男子的面包車內發現疑似柴油的液體一桶。該男子自稱叫肖某,他當場承認塑料桶內所裝的是柴油,是從別處買來后再賣出去賺點差價。由于該面包車明顯不符合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的規定,肖某涉嫌非法儲存、買賣危險物質。
后經詢問,肖某對自己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警依法對查獲的疑似柴油液體抽樣取證后送蘇州市公安局進行鑒定,經鑒定,檢測出柴油成份。目前,肖某因涉嫌非法買賣危險物質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