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通訊員 張莉 侯穎慧
日前,常熟市人民檢察院以黃一民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這也是去年《反家暴法》施行以來,虞城第一例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家庭暴力案件。該案將于近期開庭審理。(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黃一民和朱小妹是結婚20多年的老夫老妻了,2011年開始,丈夫黃一民開始對妻子朱小妹實施毆打行為。這些年來,朱小妹多次報警求助,警方和所在社區也調解多次,但并沒有從根本上改善家暴行為。6年來,朱小妹的病歷本上記滿了因家暴受傷看病的記錄,這些記錄也成為了控訴黃一民故意傷害事實的有力證據。
2017年2月,黃一民在家中再次對朱小妹毆打,造成朱小妹多處受傷,其中兩根肋骨骨折,經鑒定達到人體輕傷二級。4月份,常熟市人民檢察院受理這一案件,公訴科案件承辦人在辦理過程中一方面及時、全面搜集證據,迅速結案審查,另一方面充分保障被害人權益。
黃一民被羈押后,朱小妹受到了男方親屬的騷擾和威脅,了解這一情況后,檢察官將相關信息轉達給朱小妹所在社區公安機關,消除家庭暴力現實侵害和潛在危險,加大司法保護力度。
遭遇家暴怎么辦?
1、要避免家暴,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家暴。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施暴者還是受害人,一些當事人并不清楚自己實施或者遭受的正是家暴行為。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不僅是傷害身體,也包括精神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一旦遇到家暴,不能夠采取一味忍讓的態度,根據研究,家暴的實施通常是長期性的,一次的忍讓只會助長施暴者的氣焰。
?遇到家暴之后,以下方法可供參考:
(1)在家暴過程中,盡量不要激化矛盾,更加不要惹怒加害人,更不能“以暴制暴”,同時找機會盡快逃離加害人,防止進一步受傷害。
(2)及時報警向公安機關求助,或者向居委會求助。
(3)及時就醫,就醫記錄可成為家暴行為最直觀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