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小方)從去年起,市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須參加積分管理,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積分入學。昨天,市教育局基教處也介紹了今年積分入學的申請情況。截至5月10日市區積分入學申請總人數15123人,其中小學9864人、初中5295人,比2016年的申請總數11921人多3202人(其中小學多1964人,初中多1238人)。
積分入學僅限當年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即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有3種情況:(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2)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
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
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3)在8月31日前在蘇已經購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可以不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6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布開放學校可供積分入學的學位;6月15日統一向社會公示第一批積分入學準入名單;6月30日前對符合條件,但經積分排名未能進入所申請的公辦學校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統籌調劑。6月30日起統一發放2017年積分入學準入卡和入學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