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大秋
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時,地下管線應當與道路工程同步建設,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開挖建設地下管線。記者從昨日召開的《蘇州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正在大力建設的地下綜合管廊將實行有償使用。《蘇州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將于6月起正式實施,實施范圍為全蘇州大市。
大修道路3年內不得開挖
城市建設中的“馬路拉鏈”、施工挖斷管線等問題時有發生,影響市民生活和出行。為此,新修訂的《蘇州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時,地下管線應當與道路工程同步建設。同時規定了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開挖建設地下管線。
與此同時,新規規定了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的條件和程序,明確地下管線施工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向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挖掘許可。
為了維護地下管線建成后的安全運行,《辦法》對廢棄管線的處置,地下管線的日常巡查與維護制度,地下管線的隱患排查、應急預案制度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同時明確禁止了“擅自占壓地下管線”等6項危害地下管線安全的行為。
新規還規定,施工過程可能影響鄰近地下管線的,由建設單位會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召集相關地下管線產權單位進行安全交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相關地下管線產權單位的要求,簽訂保護協議,落實安全保護措施,相關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予以協助與配合。
全市地下管線約7萬公里
擁有準確詳細的信息是地下管線管理的基礎。因此,新規專門對地下管線信息管理作出了規定。目前,蘇州市地下管線主要有給水、排水、電力、通信、燃氣、熱力六大類型。根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僅蘇州市市區(包括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吳江區)市政道路下面就埋設管線超3萬公里,大市范圍內探明市政道路地下管線約7萬公里。
錯綜復雜的管線不斷延伸、擴容,以及直接在地下埋設的方式,使得地下管線底數不清、分布不明等問題日益突出。因此,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線信息基礎平臺迫在眉睫。新規規定,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地下管線進行普查,建立地下管線基礎信息平臺,及時將地下管線普查資料、竣工資料、補測補繪資料等信息輸入系統,實現動態更新。縣(區)級地下管線基礎信息平臺應當與市級平臺對接。屆時,蘇州大市管轄范圍內的地下管線信息將被基本掌握,這將為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提供更為可靠、詳盡的基礎資料。
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
綜合管廊的建設在我國正處于起步階段,新修訂的《蘇州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將綜合管廊管理內容首次寫入。作為新興事物,對綜合管廊的建設運營進行規范也是此次立法的創新之處。新規用單獨一章,明確了綜合管廊的規劃要求、建設標準和運營維護等管理制度。
新規規定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可以通過租賃等方式取得綜合管廊使用權,合理分擔綜合管廊的建設和運營維護費用。從保護綜合管廊安全角度考慮,新規設定綜合管廊的安全保護區。綜合管廊作為集中敷設各類管線的城市基礎設施,一方面為各類城市生命管線提供一個安全的“家”,同時也為整個城市的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安全保護區的設定不僅是保護地下綜合管廊,更重要的是保護著在蘇州這塊土地上生活的每一個人。
據介紹,2015年蘇州入選國家首批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目前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地下綜合管廊為12公里,在建的約26公里。“十三五”期間蘇州規劃建設綜合管廊1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