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垃圾案職務犯罪嫌疑人受審
太湖強戒所基建科科長張斌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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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繼5月8日、9日,上海垃圾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事件的偷倒實施方被告人王菊明、陸小弟涉嫌犯污染環境罪,被告人孫秋林涉嫌犯詐騙罪3案在姑蘇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5月16日和17日兩天,上海垃圾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事件的偷倒允許方,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副所長韓建林和基建科科長張斌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案在吳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昨天上午10時30分,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建科科長張斌(正科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在吳中區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斌于2016年8月20日由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昨天在法庭上,吳中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斌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經查,2015年底至2016年7月間,被告人張斌在擔任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建科科長期間,違反《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文件的規定,同意他人將準備用于基建工程的建筑垃圾傾倒在太湖沿岸,造成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850余萬元和特別惡劣社會影響。
張斌案的公開開庭審理吸引了新聞媒體、政府機關和熱心市民50多人前來旁聽。目前,該案還進一步審理中。
近幾年,上海垃圾傾倒外省市、蘇南地區事件頻頻發生,水路運輸、隱秘的傾倒地點、生活建筑垃圾混雜,成了跨界垃圾傾倒的常見套路,其中的非法獲利空間非常可觀。在太湖西山島垃圾傾倒案中,上海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將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垃圾處理公司,這些公司再轉給更小的垃圾處理機構,層層轉包、層層抽利。檢察機關認為,給這些混雜在一起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定性,證明其符合污染環境罪當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是辦理此類案件的一大難點。對涉及濫用職權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