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物業:不接受媒體采訪
本報訊(記者 貢姚青)昨日,家住世茂瀚河苑20幢的孫女士向記者報料稱,她去世茂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對方向她額外收取了一筆每戶每年一千元的電梯維護費,其他“的小區都沒有額外收取這筆費用,為何只有我住的這個小區需要繳納呢?”孫女士對此很不理解,認為物業公司涉嫌存在亂收費現象。記者欲采訪世茂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媒體采訪。
“物業費我每年都是主動提前去物業繳納的,為啥還要額外支付一千元的電梯維護費,這明顯是霸王條款啊,去年都沒有這筆額外的費用,怎么今年突然要向我們業主征收了呢?”孫女士告訴記者,這個小區屬于商品住宅小區,今年是她第二年入住,在此之前,物業公司也沒有公示要征收“電梯維護費”這筆費用,“我迫于無奈最后還是繳納了,去年物業費繳納了五千多元,今年總共繳納了六千多元。”孫女士說,如果每年收取個100元也就算了,每年1000元真心有點吃不消。據了解,20幢為18層樓,每層樓有2戶業主,一幢樓算下來一年就要繳納3.6萬元,“很多業主雖然頗有微詞,但是基本也都繳納了,關鍵是物業公司收取得有點不明不白,沒有任何相關的收費依據。”孫女士說。
記者了解到,《物業管理條例》中關于物業服務費的用途有明確的規定,包含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費(電梯維護費和電梯用電費等)。普通商品房的物業費一般都是包含電梯維修和運行費用的,如果物業費中沒有電梯方面的收費,應該在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中明確表述,且需要公示。物業管理合同中沒有對物業費的構成進行詳細表述的,根據《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對物業費構成的說明,電梯維護費是包含在物業費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