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所律師成為群眾可信任可依靠的“老娘舅”、派出所民警的得力幫手和“好老師”
蘇報訊(張思初)前段時間,家住市區某小區的章師傅家因電器老化發生了火災,樓下周阿姨家和樓上小張家一同遭了殃。三方都希望通過調解協商來解決賠償問題。
姑蘇公安分局吳門橋派出所接到求助后,先后多次組織三戶人家進行調解,但因賠償金額懸殊,遲遲達不成協議,三家人的正常生活都受到了嚴重影響。
為了盡快解決問題,吳門橋派出所請駐所律師——江蘇卓華律師事務所孫宏陽律師參與調解。孫宏陽向三方逐項說明了民事關系和賠償依據,介紹類似糾紛的法院裁判意見,對于周阿姨和小張的賠償要求,分別進行了分析評估,并請專門的裝修公司對恢復房屋所需經費進行了核算,從法律角度對賠償事宜給出了中肯的建議。
孫律師的意見得到了三方認可,賠償協議很快就達成了。“多虧了派出所和孫律師,如果真去法院打官司,費時、費錢不說,鄰里之間的情誼也沒了,這樓上樓下的以后見面得多別扭啊。”章師傅說。
去年以來,吳門橋派出所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選定了江蘇卓華律師事務所為合作單位,聘請該律所的5位律師成為進駐派出所公調室的律師,成立了由街道司法所、吳門橋派出所及卓華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單位組成的矛盾糾紛調處團隊。2016年以來,依托律師進所機制,吳門橋派出所已成功化解矛盾糾紛168起。 “我們與律所簽訂了合作備忘錄,明確責任主體、組織議事程序、人員工資保障、職責權限范圍、法律實施依據等操作問題;還會同街道司法所制定了《駐所律師工作規范》和《律師駐派出所調解工作流程》,明確駐所律師介入案件的范圍、履職期間依法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吳門橋派出所所長葛慧亮介紹。
為了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處效率,吳門橋派出所實行糾紛調處分類分級制度。對一般糾紛,駐所律師可以通過現場調解、網絡在線調解、電話調解等多種方式,用專業法律知識為群眾答疑解惑,加快勞資、債務、賠償等常見糾紛化解進程,提高當場兌現化解率。而對于一些重大矛盾糾紛,駐所律師采用專人包干方式,實時跟進糾紛調解進度,全程提供法律服務,最大限度鈍化矛盾糾紛。此外,吳門橋派出所還組織駐所律師為轄區群眾開展法律宣講活動,2016年以來,先后開展“律師法律講壇”宣傳活動6場,接待群眾法律咨詢240余次,得到了轄區居民的歡迎與好評。
“駐所律師對于群眾來說,是可信任可依靠的‘老娘舅’;對于我們派出所來說,既是工作上的得力幫手,也是法律上的專業指導。今后,我們將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能。”葛慧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