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從7月1日開始,全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全面啟動,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萬元,同比2016年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
根據該中心消息,本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范圍為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要求各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度調整,未及時調整造成漏繳的,應在調整后做一次性補繳。
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現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工資總額是指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是在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6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萬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最低原則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
對7月至調整當月之間月份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做一次性補繳。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同口徑同時調整。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未達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繼續調整。
同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據住建部相關要求,為全面準確掌握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基礎信息,充實、完善住房公積金數據資料,提高住房公積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時,一并在大市范圍內采集繳存職工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