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醉貓”求“私了”,找不著人才報警
蘇報訊(駐昆山首席記者朱新國 通訊員 郁艷翠)近日,一男子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到“私了”誘惑,卻沒有第一時間報警,過了7個多小時才撥通報警電話。事后該男子被昆山警方處罰款1000元。
5月26日凌晨2時許,黃某駕車在昆山市柴王弄北后街下塘路口與周某駕駛的別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黃某發現周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懷疑對方酒后駕車,周某承認自己飲酒駕駛,請求黃某不要報警并主動提出“私了”。黃某在收了周某1.3萬元后“私了”,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直到5月26日上午9點多,聯系不上周某的黃某情急之下才選擇了報警。
目前,黃某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隱瞞事實真相,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被昆山警方依法處理。周某也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被昆山警方依法處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2000元。
警方提醒,事故當事人有涉嫌無證、無牌、套牌、無保險、飲酒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第一時間報警,在現場等候警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