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警方破獲全國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吸販毒案
□蘇報記者天笑
一群男女在電腦攝像頭前含著吸管吞煙吐霧,伴隨著音樂激昂的節奏,呈現出吸食合成毒品后特有的亢奮狀態,聊天對話窗口中還時不時跳出“17666、17666、666……”的數字……這是日前蘇州警方破獲的“2017-42”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中視頻錄像的場景,場面觸目驚心。吸毒人員把吸食冰毒稱作“溜冰”“,17666”和“666”則是“一起溜溜溜”和“溜溜溜”的諧音。在視頻聊天平臺里,這些吸毒人員直接用“黑話”交流,在亢奮狀態中,吸食更多的毒品。
普通擾民警情牽出網絡聊天吸販毒團伙
“2017-42”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的偵查起源于一起普通的擾民警情。
今年4月21日,蘇州太湖度假區公安分局光福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稱鄰居擾民,并存在涉毒嫌疑。接報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敲開門后,發現屋內有一男一女,神情恍惚,像是剛吸完毒的樣子。
在民警準備進一步了解情況時,屋里的男子陸某突然拿出一把刀,抵在自己的脖子上,讓民警不要靠近,還揚言要跳樓。派出所民警一邊安撫陸某的情緒,一邊讓同事向所里呼叫增援。
很快,派出所民警帶著增援力量到達現場。經過民警耐心勸說,陸某最終放下刀。民警對屋里的兩人進行尿樣檢測,結果都呈陽性。同時,民警還在屋內找到100余克冰毒和吸毒工具若干。
與此同時,蘇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正對一個匯聚了大量吸販毒人員、名叫“名流匯”的網絡聊天平臺進行調查,初步梳理出平臺內的涉毒人員名單,而太湖度假區公安分局抓住的陸某正是平臺里的一名管理員,網名叫“歪歪”。陸某的落網,加速了案件偵辦進程。
正當民警加速梳理、以陸某為突破口進行深度調查時,4月23日,太湖度假區公安分局又接到一起與“名流匯”有關的涉毒警情。當天下午,“名流匯”成員高某郵寄給四川綿陽趙某某的一個包裹,在途經蘇州時被民警查獲,包裹里有100多克冰毒。
后來,辦案民警將計就計,出差到四川綿陽,在一個快遞公司門口伏擊守候了3天,抓住了過來取包裹的趙某某。民警又在趙某某的暫住地查出冰毒200余克、麻古50余顆及大量吸毒用具,還有電子秤、用于網絡販毒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等。
就這樣,一起聚眾吸毒警情,一件涉毒快遞包裹,跟之前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掌握的線索結合起來,一個在全國范圍內頻繁活動的網絡吸販毒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做會員須熟人引薦,還要直播吸毒視頻驗證
與以往查獲的傳統吸販毒案件不同,該案中的大多數犯罪行為是在網上進行,并利用快遞運毒,犯罪成員分散在全國各
地,偵辦、抓捕難度特別大。經層層上報,公安部最后把案件定為“2017-42”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指定蘇州警方負責主要偵辦工作,并組織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
專案組成立后,迅速查明了這個以“名流匯”網絡聊天平臺為紐帶的犯罪組織架構。該平臺有兩個QQ群,一個由管理員組成,一個提供給注冊用戶交流。QQ群設置了訪問權限,加入群必須經過熟人引薦,下載平臺客戶端后,從管理員處獲取賬號密碼,再通過視頻表演吸毒行為進行驗證,然后才能成為平臺的注冊成員。進入平臺后,可與其他吸毒人員一起聊天、一起在視頻前吸毒、討論涉毒話題、買賣毒品等。
“名流匯”的成員結構分為“老板、管理員、會員”三級,梁某、湯某是平臺創始人,屬于“老板”;陸某等14人是平臺管理員;平臺注冊會員超過600人,根據在線時間、活躍度等因素分為游客、土豪、督查等8個層級;督查為最高層級的會員,享受“踢人”、自由出入不同虛擬房間等特權,會員要想成為督查,需要向平臺付費購買。“名流匯”除了為吸販毒人員提供一個溝通便利的網絡平臺外,還通過賣督查賬號、虛擬幣等方式大肆斂財。
摸清了這個犯罪團伙的組織網絡和主要人員情況后,專案組先后成立了16個抓捕組,前往18個省市開展抓捕行動。經過十幾天的艱苦奮戰,分別在吉林、山東、四川、重慶、江西、浙江、河北、廣東等省市抓獲涉案人員24人,繳獲各類毒品1.2公斤,一舉搗毀了以梁某、湯某為首的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犯罪團伙,以及以高某、萬某某、譚某某、陸某等為首的網絡販毒團伙。
在車上連續蹲守五天四夜抓獲犯罪嫌疑人
從發現警情、到分組抓捕、到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到位,歷時28天,這也是太湖度假區公安分局自2003年成立以來耗時最長、偵辦難度最大、出動警力最多的一起案件。
抓捕過程中,為了不打草驚蛇,等候在河北張家口的抓捕組在晝夜溫差達十幾攝氏度的情況下,在車上連續蹲守了五天四夜,在第五天的早上6時許,在一個小區門口把平臺管理員李某抓獲;前往遼寧的抓捕組,因為對象快遞使用的號碼、地址都是假的,隨后抓捕組又輾轉沈陽、鐵嶺、撫順等五座城市,只為不放過一絲一毫線索,及早破案;四川成都的抓捕組為了調取嫌疑人通過快遞寄毒品的證據,先后到當地5家快遞點,從幾萬張快遞單中篩選出231張可疑快遞單。
值得關注的是,“2017-42”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涉及《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這在全國打擊涉毒犯罪領域還是首次辦理。
24名涉案人員陸續歸案后,為確保準確定罪,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專案組圍繞犯罪構成、證據規格、定罪追訴標準等辦案工作關鍵節點,精心制定了審查方案。辦案民警嚴格按照案件辦理的法律規定,對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保存,形成了環環相扣的證據鏈。
審查中,犯罪嫌疑人高某、陸某矢口否認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偵查民警又從網絡平臺、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數十萬條數據中,找到了確鑿的販毒證據,在“零口供”的情況下,依法對高某、陸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高某、陸某等8人已被吳中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某等6人被依法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湯某某強制戒毒2年,其余嫌疑人被依法移交其他公安機關處理。